点击查看详情

用户登录X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6006993

0851-86837890

帮助中心

APP下载

关注我们

首页>行业资讯>关于做好2013年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0      来源:贵州继续教育网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行业有关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黔建人通〔2013〕355号)和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关于开展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黔建教协通〔2013〕7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现对2013年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持有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的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装饰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机械员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设行业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具有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的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装饰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机械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与环境管理》、《建设工程实用绿色建筑材料》、《绿色建筑施工新技术》。

  三、培训要求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的组织工作,要把本次培训看作是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本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抓手,对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要出台相应政策支持,让相关人员腾出时间搞好学习,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颁发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验印的《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

  四、培训时间

  2013年8月开始至10月底截止。继续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采取脱产、业余学习和自学为主,每期培训班需全脱产学习三天,其中二天半授课,半天考核。

  

关注公众号